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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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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20 22:55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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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平湖市级国有公司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平湖市市属国有公司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19〕43号)、《平湖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内设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16〕56号)和《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平国资〔2016〕12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中国平湖门户网站财政局公开专栏(www.pinghu.gov.cn);

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其中,中国平湖门户网站财政局公开专栏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考生也可通过“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的报名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公司员工的义务。

(二)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户口有其他要求的,已在《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户籍要求”中注明,考生按岗位要求报考,户口以2022年7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户口不限。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和专设面向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2年7月2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2022年7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2022年7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2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计划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8:30-7月29日17:30。

报名平台登录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请务必关注,否则将无法接收推送信息),通过底部菜单“国企招聘”进入在线报名平台。

【“国企招聘在线”二维码】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则报名功能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27日8:30-7月31日17:3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2年7月29日17:3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随军家属岗位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7月30日8:30-7月31日17:30内改报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2022年8月10日-12日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根据系统提示在指定网址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

笔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0: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为全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查看笔试分数。

(三)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岗位招聘人数≥3人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缺考(或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核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详见《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或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提示信息)。

现场资格审核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报考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填报资料不一致的、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通过审核后在面试前48小时前放弃入围资格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可通过“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初定9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随军家属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赋分)*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市财政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录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财政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财政局公开专栏、市人才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经审核确定录用后,由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不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二)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考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隔离考场参考。

(三)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在线确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和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报考人员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2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7月27日。报考专业及学科归属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

5.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招聘全流程信息将在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实时推送,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根据系统提示及时到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6.市财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国有公司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市财政局无关。

7.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财政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科(0573-85024421)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8.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商量决定。招聘公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财政局公开专栏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也可通过“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及时接收招聘相关信息。

平湖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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